仓宝吸塑生产管理系统 用户许可协议
最后更新日期:2026年9月7日 | 生效日期:2026年9月7日
欢迎使用仓宝吸塑生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本软件"或"仓宝")。本软件由郑州仓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或"我们")开发和发行。在使用本软件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旦您安装、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不要安装或使用本软件。
第一条 软件授权
1.1 许可方授予您一项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使用许可,允许您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本软件。
1.2 授权版本分为:
- 吸塑生产版:包含吸塑成型生产管理的全部基础功能;
- 片吸一体版:包含吸塑生产版全部功能 + 片材生产与配方管理功能;
- 企业定制版: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开发的版本,具体功能以双方签订的定制合同为准。
1.3 您购买的版本决定了您可以使用的功能模块。未授权的功能模块将被禁用,您不得通过技术手段绕过授权限制。
1.4 本软件采用永久授权模式,一次购买后可永久使用对应版本的功能。
第二条 知识产权
2.1 本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归许可方所有。
2.2 本软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保护。
2.3 您仅获得本软件的使用权,不获得本软件的任何知识产权。本协议未明确授予您的任何权利,均由许可方保留。
2.4 您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录入的业务数据(订单、客户、产品、生产、库存、财务等)的所有权归您所有。许可方不会主动访问、使用或披露您的业务数据。
第三条 使用限制
3.1 您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 未经许可方书面授权,复制、发行、出租、出借、销售本软件;
-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试图获取源代码;
- 修改、破解、绕过本软件的授权验证机制或功能限制;
- 将本软件用于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移除或改变本软件中的版权声明、商标、许可证标识等;
- 将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整合到其他软件产品中进行商业分发。
3.2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授权许可证和账户密码,因您自身原因导致授权泄露或账户被盗用的,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数据安全
4.1 本软件采用本地部署架构,您的业务数据存储在您自己的设备或局域网服务器上。
4.2 许可方建议您定期备份数据,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数据安全。因您未及时备份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的数据丢失,许可方不承担责任。
4.3 在您主动申请技术支持时,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数据。许可方承诺对您提供的数据严格保密,仅用于问题排查,不会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 免责声明
5.1 本软件按"现状"提供,许可方不就本软件的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5.2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许可方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软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
5.3 本软件内置的AI助手功能("仓宝智工")生成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建议或决策依据。您应自行判断和核实AI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因依赖AI内容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4 本软件的工艺计算、成本核算等功能基于您录入的参数和系统内置的计算公式,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实际生产中请以现场实测和专业人员判断为准。
第六条 责任限制
6.1 在任何情况下,许可方对您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您为购买本软件所支付的实际金额。
6.2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网络故障、电力中断等)导致本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的,许可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技术支持与升级
7.1 自购买之日起,您可获得1年的免费技术支持和软件升级服务。
7.2 1年期满后,您可以选择继续购买技术支持和升级服务,具体费用另行通知。不购买不影响您继续使用当前版本的软件。
7.3 技术支持方式包括:电话支持、邮件支持、远程协助等。
7.4 软件升级可能包含新功能、性能优化、Bug修复等。许可方保留决定升级内容和发布时间的权利。
第八条 协议终止
8.1 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许可方有权立即终止您的使用许可,并要求您停止使用并销毁本软件的所有副本。
8.2 协议终止后,您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并删除本软件的所有副本。本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保密、免责声明、责任限制等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许可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
11.1 许可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修订本协议。修订后的协议将在系统中公示。
11.2 如果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可以停止使用本软件。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公司名称:郑州仓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邮箱:legal@cangshu-ai.com
- 联系电话:18666477476